
2025坪山区青少年羽毛球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坪山区羽毛球协会
三、比赛地点及时间
比赛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科悦实验小学
比赛时间:2025年11月15日-16日
四、竞赛项目
1.U10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指2015年1月1日后出生者);
2.U12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指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
3.U14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指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4.U16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指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每个年龄组的单项不允许跨组报名,报错即作废。)
五、参赛资格
(一)青少年组运动员应为2009年(含)以后出生。
(二)深圳市坪山区学籍表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
1.单项赛:参赛运动员以个人报名参赛;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11月1日下午17:00-11月7日下午17:00
2.报名队伍数:男子单打各组别限报16人,女子单打各组别限报12人。
3.各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报名要求递交参赛信息:运动员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深圳市坪山区学籍表。
4.本赛事不接受报名资格外的选手报名,报名不得弄虚作假;公示期间欢迎公众对参赛者资格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者可举报;对弄虚作假的参赛运动员,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该参赛运动员所有比赛成绩。
(三)保险
1.参赛运动员自行为购买人身运动意外保险;
2.运动员在报名参赛时需要打印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并且在递交报名时一并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扫描文件。
七、竞赛办法
1.按U10组、U12组、U14组、U16组进行比赛,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
2.记分方法:小组循环赛、淘汰赛均采用一局21分不加分制,当一方比分到达11分时,需交换场地。;如遇运动员连场,裁判组安排连场运动员可休息5分钟。
3.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电子档),以备查验,否则按照弃权处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奖励前六名
九、申诉、仲裁、纪律与处罚
(一)申诉
1.比赛申诉。本赛事参照《世界羽联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运动员可向当值裁判员申诉,领队或教练可向裁判长申诉;
2.比赛申诉不得延误比赛的正常进行,对于经申诉调解后仍不服从判罚的运动员,当值裁判员将按照《羽毛球竞赛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资格申诉。组委会将在羽毛球联赛公众账号及官方网站对报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如在公示有效期内对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超过此期限,各队不得就运动员资格进行投诉。投诉人必须实名投诉,投诉内容必须具体人,不符合哪条规程的内容,书面提交给组委会,否则,组委会有权不接受投诉,同时交纳保证金500元,如果投诉成立退回保证金,如果不成立,组委会没收保证金。仲裁委员会对资格申诉必须做到一诉一回应;
4.当值裁判长的裁决为比赛的最终裁决。
(二)仲裁委员会
本次比赛设仲裁委员会,由赛事组委会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比赛前对各参赛运动员资格的申诉,负责比赛裁决中有关赛事技术争议方面的申诉;本次比赛裁判长、编排及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三)纪律委员会
本次比赛设纪律委员会,根据本规程,负责处理竞赛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由组委会指派的委员组成。
(四)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处罚
1.对于比赛中出现的运动员或教练员不服从裁判判决,出言不逊、恐吓辱骂裁判等各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除按羽毛球竞赛规则进行判罚外,还将对个人进行禁赛处理,并视情节扣除其所在本轮比赛相应积分(具体分值由仲裁委确定);
2.对于比赛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各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经组委会确认后将取消该参赛队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给予本赛事禁赛2年的处罚,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方统一选派,最终竞赛内容以秩序册为准。
十一、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比赛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裁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